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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城区中小学夏、秋季学生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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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辽宁大连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3-2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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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2016-2017顺城区中小学夏、秋季学生校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公司受抚顺市顺城区教育装备管理中心的委托,对2016-2017顺城区中小学夏、秋季学生校服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CZBG2016-03044,以公开方式组织国内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的项目情况为

1、项目名称:2016-2017顺城区中小学夏、秋季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

4、招标范围:2016-2017年度顺城区中小学夏、秋季学生校服采购、运输、验收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4、所投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必须遵照抚质监联发【2013】41号文件的规定及辽宁省地方标准,DB21/1228《学生装通用技术要求》及相关标准;必须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校服质量标准,必须具有省级质量监督局下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合同签订后需提供地方质量监督局下发的质量检验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具有生产场地(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原件),具有专用(生产和检测)设备及技术人员,有完善的经营管理、产品质量及销售服务制度;

7、本项目需提供样品:符合2013年抚顺市下发的关于中小学校服征订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规定的男、女学生展示样品夏、秋校服各1套或以上设计版式、用料样材及不同面料布版、彩页图片作为评标参考与选择,校服颜色以采购单位提供的颜色为准。

8、合格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具有同时生产及供应30所学校学生校服的生产能力,对学生校服更换需在3天内完成,两年内产值需在100万元以上并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及合同原件。

三、资格审预审及投标报名时间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到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即日起至2016年4月 1 日10:00时前到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公司报名。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将于2016年4月 1日至2016年4月12日发售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6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外地投标人如需邮寄,请另付50元邮资。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文件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4月18 日下午13:30分,递交文件地点为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抚顺市顺城区教育装备管理中心   

地 点:抚顺市顺城区长椿街9号

联系人:宋绍杰

联系电话:18741321415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

联系人:仲晓萍    

联系电话:024-52606202

传真:024-57806868

邮箱:chengchengz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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